不利條件原理”(The Handicap Principle)是以色列生物學家扎哈維(A.Zahavi)提出的,大致意思是這樣的:動物和人類不是在做出最冒險、最過分的行為之余僥幸能興旺,而正是因為有這類行為而興旺。這些行為如同我們做廣告的方式,借此告訴別人我們有多么能干、多么健康、多么大膽。由于人類世界是個對許多事情無動于衷或冷嘲熱諷的地方,所以我們的廣告行為必須包含重大成本——也就是不利條件,才足以服人。
扎哈維是位鳥類學家,一生大部分時間消耗在以色列和約旦的邊界上,1970年他因為發表“不利條件原理”(the handicap principle,又譯為“累贅原理”)而聞名于世。這個涵蓋面廣而引起爭議的學說的宗旨之一,是要解釋羚羊為什么要跳越,孔雀為什么要拖著相當于它身長兩倍的、美麗卻礙事的尾巴,以及人類為什么要投入那些不尋常的炫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