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不法商販在網絡上以“霧霾克星”“凈化霧霾”等為噱頭對部分醫療器械產品進行虛假宣傳,并借“霧霾天氣”非法銷售制氧機、便攜式氧氣呼吸器等產品,誤導消費者,給消費者帶來安全隱患。為保護消費者切身利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醒消費者:
生產經營醫療器械產品須依法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或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憑證)、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憑證)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網絡銷售醫療器械產品的經營企業還應當具備《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和《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消費者應在具有合法資質的企業購買自用醫療器械產品,并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按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目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準的制氧機、便攜式氧氣呼吸器等產品,其適用范圍主要是供缺氧人群給氧用。消費者所購醫療器械產品的相關信息可以登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www.cfda.gov.cn)“公眾查詢”欄目進行查詢。如發現違法違規現象,請盡快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舉報,投訴舉報電話:12331。
(信息來源:http://www.sda.gov.cn)